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印发修订后的《九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明确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处理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根据保护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应当注重整体保护,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保护与之相联系的建(构)筑物、街巷、山河水系等物质形态和环境要素,充分展示历史文化传统。应明确这些保护重点:体现九江城市格局特色的庐山、长江、鄱阳湖、八里湖、甘棠湖等山水格局和山水景观;反映历史格局信息的街巷;体现九江城市典型历史风貌和发展脉络的大中路历史文化街区等。
为做好保护工作,九江市要求县(市、区)持续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对普查出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经核实确有保护价值的,应当确定为预先保护对象并发出预先保护通知,开展日常巡查和保护,及时依法履行确定程序。
同时,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的科技创新、研究能力提升;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资助、简化手续等方式促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根据历史建筑的特点,可将其用作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传统文化研究等保护性利用场所。(江久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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