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海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悉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突出加强政治建设,打造清廉住建单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围绕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持续踔厉奋发、团结奋斗、实干担当,推动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博鳌零碳示范区创建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经国内外专家论证达到了“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全省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70%,保持在全国前列;在全省政府投资类项目全面推行“机器管招投标”;建筑业总产值保持平稳增长;建设完工31个口袋公园,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工改”)评估(2022年度)位居全国第九,排名进一步提升;行业风险总体可控,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整治销号工作,保交楼相关项目进度、城镇燃气隐患排查率和隐患整改率均位居全国前列;海南省经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统一化、标准化、信息化”,以及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典型案例“引进人才安居房智能化申报”,均被国务院印发全国推广。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关键之年。海南住建系统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这个最大实际,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住建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紧抓“夯实基础、深化改革”这条主线,坚持党建引领、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扎实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着重抓实抓好八方面工作。
坚持因城施策,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海南将保持调控定力,坚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指导市县优化调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引导市场预期。探索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稳步推进“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继续发挥省级统筹协调作用,压实房企主体责任和属地政府责任,及时研判市场走势和风险,遵循法治化、市场化的基本原则,按照“一楼一策”方案做好保交楼等工作,有效化解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等各类风险。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和现房销售制度,加强源头风险防范。
坚持以需定建,持续抓好保障性住房工作
海南继续推动构建以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为主体的海南自贸港特色住房保障体系。按照“以需定建、适度超前”原则,在商品住房价格高的市县稳步推进安居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推动解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住房问题。以人口净流入城市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产业园区所在市县为重点,持续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力度,适度增加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提高房源类型结构适配度。坚持实物房源供给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并举,做好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2024年计划新建筹集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15万套。
坚持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和建设管理
海南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回头看”,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计划更新改造城市燃气老旧管道约700 km。继续推动改造268个城镇老旧小区,统筹推进历年项目完工。谋划启动城市体检工作逐步覆盖全省,指导市县建立城市体检结果与更新片区项目设计相衔接,做好项目储备,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实施,指导海口市大力推动城中村改造。持续推进“口袋公园”建设。加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价值挖掘,编制省级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推动市容环境管理常态化,持续强化城市管理执法质量。
坚持生态优先,持续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海南高质量推进博鳌零碳示范区项目优化提升,确保2024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达到零碳运行目标。开展示范区评估认证,探索制定热带低碳建筑相关标准,推动“博鳌标准”走向世界。完成《海南省绿色建筑建设技术标准》等9部标准规范编制,推动绿色低碳建筑高质量发展。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强化监督考核,促进畅通生活垃圾收运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点位辐射作用,全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加快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构建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中端收运、末端处置到再生产品利用管理体系。推进厕污一体化治理,完成厕所改造不少于1.5万座。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大力推动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和利用。
坚持转型升级,持续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海南指导市县加大力度引进优质企业,推行省内外施工联合体制度,培育省级建筑业示范企业。发布《海南省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质量标准体系》《海南省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管理标准》;指导协调临高金牌港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建设,积极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化集群,出台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项目试点。落实建筑市场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
坚持安全至上,持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海南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全装修”和分户验收,开展工程质量检测等专项检查,继续发挥鲁班奖、“绿岛杯”等优质奖项正向激励作用。加强监督执法,持续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深入推进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搭建并完善全省在建工程的通讯指挥体系,实现项目、人员、问题线上闭环管理。
坚持改革创新,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
海南以努力争创“工改”全国一流水平为目标,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继续优化提升“机器管招投标”,持续跟踪项目中标履约情况,做好全面推行后各项工作。持续完善住建领域信用评价体系,构建符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的新型信用评价标准,持续深化、扩展信用应用场景。严格落实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完成《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修改)、《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修改)立法工作,创新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提升住建工作法治化水平。
坚持强化基础,持续筑牢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撑
海南继续推进地方标准工作,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零碳建筑)标准体系,持续推进工程造价改革。依托城市运管服和CIM平台建设,聚力谋划推进“数字住建”工作,推动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持续做好人才住房保障服务,加快推进全省住房保障智慧化信息平台应用;实施“技能提升”专项培训计划,加强新时代专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突出夯实统计基础,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提升建设统计质效。加强城建档案馆(室)建设,完善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制度,推进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新闻宣传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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