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记者从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海绵办”)、市节水办获悉,截至2023年底,昆明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为188.51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比例为41.34%。
经过两年的努力,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从2021年底的129.48平方公里,提高到2023年的188.51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比例从2021年的26%,提高到2023年的41.34%,为完成2024年达标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比例达到45%的示范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昆明是一个典型的高原滨湖城市,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的增加和城市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对于降低城市雨水径流污染、改善和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都具有重要作用。昆明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在制度建设、机制完善、标准规范、项目管控、资金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顺利通过国家2022年度绩效评价并获得A类考核结果。
2024年是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最后一年,也是示范工作的冲刺之年。昆明各级各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对标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全力补齐短板弱项,围绕污涝共治的海绵城市示范、湖滨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示范、缺水城市非常规水源利用示范,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为完成示范任务目标交出高质量答卷,为全国同类城市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昆明经验。
在市政府组织召开的昆明市2023年度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总结会上,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对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昆明市作为云南省唯一的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起步较早、基础扎实,示范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是云南省海绵城市建设的一面旗帜,希望昆明市对标三年示范期的总目标和中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查漏补缺,把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做得更好。
2022年,昆明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在2022年至2024年三年示范建设期,国家将补助11亿元用于项目建设。下一步,市海绵办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在巩固成效的基础上,以强化法治保障、完善标准体系、强化项目管控、打造重点片区、加强资金监管、加大宣传培训为重点,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力争顺利通过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验收。(记者杨官荣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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