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已进入城镇化“下半场”,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过去的规划理念、管控方式已不适应现阶段需要,需要更有效的手段推进城市更新与城市复兴,精细化治理城市空间,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城市空间日益增长的需求。”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讲席教授,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建筑师、总规划师,首钢集团总建筑师吴晨在他的建议中提出了新的思考。
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就开展城市设计工作作了部署,要求开展城市设计,加强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提高城市设计水平……鼓励开展城市设计工作,通过城市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同时,住建部通过发布实施《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开展试点初步建立了城市设计管理制度。各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探索推进城市设计管理工作,城市风貌有所提升,“千城一面”的问题得到初步遏制。
吴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不少城市在积极探索完善城市设计制度,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赋予城市设计新定位、新内涵,将城市设计作为城市精细化、立体化发展的重要工具,以及实施更新行动、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
为此,他建议尽快修订《城市设计管理办法》,指导各地把真功夫放到设计上,因地制宜研究从建筑设计到城市设计的新管理模式和机制。并建议从四个方面完善城市设计管理制度。
一是加强政策指引,明确不同尺度设计要求。开展城市设计需要分层次、有重点,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将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但对于城市中小区、社区、街区等不同尺度的设计要求还不够清晰明确。建议在《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修订中明确从房子到小区、到社区、到城区、到城市不同尺度的设计管理要求,并适时补充出台城市设计编制技术指引,强化城市设计内容的系统性。
二是明确管理部门,强化城市设计管理队伍建设。2018年党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以来,《城市设计管理办法》明确的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为城市设计主管部门的条款不再适用,各级城市设计主管部门不明确,对推进工作造成较大困扰。建议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筹指导的管理制度,城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指定城市设计主管部门,理顺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和高校力量,培养一批专业性强、综合素质高的城市设计行业人才,适应新时代城市设计管理需要。
三是打通管理路径,发挥城市设计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的作用。城市设计是城市更新与城市复兴的重要手段,城市更新单元(片区)开展城市设计的基本要求尚不明确,无法有效引导指导城市更新实施。建议要求城市更新单元(片区)以城市体检为基础,落实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要求,编制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加强存量资源统筹利用,明确建筑、街道、景观绿化、公共空间等设计要求,指导城市更新项目实施。
四是提升实施效力,将城市设计作为工程建设审批的依据。近年来,各地编制了很多城市设计项目,但城市设计的要求纳入工程建设许可的途径和环节仍然缺乏制度依据,城市设计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建议改革工程审批制度,可考虑将目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整合成建设工程许可证,把城市设计作为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的依据,并加强城市设计落实情况的监督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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