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 记者 王富亮 )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中心发布《关于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公告》。《公告》显示,在郑州市内八区及登封市、巩义市、上街区、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行配售或配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房源要求类别为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优质在建房源项目;项目区位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具备一定设计水平、园林景观、物业服务等品质保证;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及房地产发展趋势等因素,可适当放宽。证件齐全,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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