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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的建筑文化保护探微

2024-12-24 11:00:33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曾晓鹿责任编辑:xmt01

  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不仅仅是建筑形式的一种,更是少数民族文化的物质体现,是地方历史和社会变迁的见证。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以其独特的建筑风格、材料选择和空间布局,反映了各民族的生活方式、信仰体系。然而,快速的现代化带来了建筑风格的同质化和传统文化的消失,许多珍贵的传统民居正面临被遗弃、拆除或改建的危险。在此背景下,深入探讨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的建筑文化保护对策,既是对本民族独特性的追求,也是对全球化过程中民族认同及文化多样性的维护。

  制定并完善对应的法律法规,是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民居建筑文化的重要基础。我国已经陆续颁布和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此外仍需明确传统民居的界定、受保护目标、保护领域及保护举措,保证各级政府在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工作中有法可循、有责必担。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同时,地方政府还应制定政策以支持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的保护工作。例如,地方政府可设立专项资金,资助传统民居修复和保养工程,如修整某少数民族村落对历史和文化价值较高的传统民居时,政府应当给予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缓解村委或保护机构的资金压力。为了激发企业和社会各界投入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政府也可以推行税收激励政策,如给予参与传统民居修复的企业以税收减免优惠;对于那些为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捐资的企业和个人,允许他们在税前扣除捐赠款项。

  构建多方联动、协同治理的保护主体框架。在推进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的建筑文化保护中,应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多主体协同框架,形成保护合力,让保护工作更加全面和有效。首先,政府应当增强对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的财政支持,保障相关项目的有序推进。同时政府需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各部门行动,确保政策得到切实执行。此外,政府应构建完善的监督和管理体系,对传统民居保护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依法处罚任何违反保护规定的行为,保证保护工作的规范性和系统性。其次,企业可采取公益慈善捐助、实施社会责任计划,以及发展文化创新产业等手段,助力传统民居的保护。企业可以通过捐赠资金、物资或技术支持,帮助修缮和保护传统民居。最后,非政府组织、公益基金会、学术机构等社会组织,可以通过科研、宣传、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为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和发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资源支持。学术型组织(如传统建筑学会、少数民族文化研究学会等)可以围绕本地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的建筑文化展开学会研究工作,着手编撰相关的研究文献和丛书,系统总结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的建筑特点及其文化价值。这些出版物不仅可以为学术研究提供参考资料,还可以向公众普及少数民族建筑文化知识。

  增强社区公众参与意识。少数民族社区是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的主要承载体,社区居民不仅是传统民居的传承者,也是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直接受益者。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激发居民的自豪感与归属感,促使他们积极参与保护工作。社区的参与不仅可以充分彰显地方智慧,还能构建更为全面的保护机制。例如,地方政府、村委等可以定期在少数民族社区内举办一系列关于传统民居讲座,邀请文化专家、历史学者以及当地老人,分享其对传统民居的深厚见解和感人故事,引导居民更深入地理解传统民居所蕴含的文化价值与历史背景,自发参与到建筑文化保护中。社区对传统民居建筑文化的保护不仅仅限于文化认知,更应该在实际行动中加以体现。例如,社区可以定期举办少数民族文化节日,将传统民居文化纳入文旅产业发展中,通过布置展览区,将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的建筑风格、布局特色及其历史背景等传递给游客,让游客能够直观地感受到这些传统民居所蕴含的文化底蕴,增强本地居民的文化自豪感,同时吸引外界对少数民族传统民居文化的关注。

  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不仅是少数民族建筑艺术的结晶,更是各民族文化、历史和价值观的生动体现。面对当前的现代化和城市化挑战,保护独特的物质性文化遗产尤为重要。各方需在尊重和理解少数民族传统民居建筑文化内涵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开展保护工作,确保其在现代社会中继续发挥其独特的文化价值,为后代保留一份珍贵的物质文化遗产。(作者曾晓鹿系中共哈密市委员会党校中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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