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百千万工程”战略的持续推进,乡村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已不再是形式与功能的简单结合,而是蕴含着深刻的内涵与意义。在这一过程中,著名发展伦理学者德尼·古莱在其《发展伦理学》著作中提出,美好生活的三种核心价值观(生存、尊重与自由)是相互融合、相辅相成的,这三大目标诉求共同构成了美好生活伦理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本文结合我国当前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情况,吸收并借鉴德尼·古莱美好生活伦理观的精髓,为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营建提供了全新的个案的设计研究视角和思路。
一、空间定位与功能布局的精准规划
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定位与功能布局应从“美好生活”伦理价值观出发,注重空间的多元性、包容性和人性化设计。其一,多功能文化空间的设计。空间功能设置应体现设计为人人的原则,着重解决农村与城市欠缺部分空间,缩小二元差异。例如分别设置图书室、茶室、农具展示文化、棋牌室、运动室等不同用途的文化空间,满足乡村居民多元化的文化生活需求,提升农村居民的文化生活质量。其二, 空间的包容性与人性化设计。设计应充分考虑不同人群的需求,包括儿童、老人以及回乡人员等,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在这个空间中找到适合自己的活动场所和文化体验。如为儿童群体设计专门的儿童游乐设施和学习空间,提供安全、互动的环境;为老年人提供舒适的休闲空间,如纳凉取暖室、棋类活动室和健身区;为行动不便的村民提供便捷通道,体现无障碍人性化设计原则。其三,灵活的空间布局与多功能转换。空间布局应具有高度的灵活性,能够根据不同场合和需求,如农村的红白大事等,进行及时调整。例如,采用开放式和模块化设计,使空间能够根据活动规模的变化灵活转换。可移动隔墙、活动舞台和可移动座椅等元素的引入,可以有效实现空间的多功能转换,使公共文化空间在日常使用中更加高效、便捷。
二、文化内涵的注重与乡土特色的传承
乡村文化是乡村居民生活方式和精神世界的体现。空间营建过程中,文化氛围的营造直接影响乡村居民的空间接纳程度。因此,乡村公共文化空间设计中,应保持并彰显本地乡土文化特色。其一,乡土建筑风格的延续。在设计中,可考虑采用本土建筑风格,如传统的屋顶形式、门窗造型、墙体材料等元素。通过巧妙运用本土材料与元素,使新建的文化空间与乡村的整体风貌相融合,保持和谐统一,延续乡土建筑的独特韵味与文化气息。其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融入。在广场、便民中心、活动中心等公共空间中,设计可以融入当地的民间艺术形式,如剪纸、刺绣、雕刻等,通过装饰、展览等方式,既美化了空间,又传承了民间艺术。此外,设计中还可以设置互动体验区,让居民和游客亲身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制作过程,如陶艺制作、编织工艺等,增强空间的参与感与趣味性,提升文化体验的深度与互动性。其三,乡村历史与故事的讲述。在公共文化场所,设计可以通过文化墙、展示橱窗等形式,呈现乡村的历史沿革、重要事件及人物故事,帮助本地居民更好地了解和传承乡村的文化底蕴。
三、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化的和谐融合
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的设计中,自然环境不仅是背景,更是重要的组成单元。设计主体将公共文化空间与自然环境有效融合,可以增强空间的吸引力和可持续性,同时增强使用者的环保意识。其一,亲自然哲学的引入。设计中,引入本地特有的植物、水体景观等元素,不仅能够降低维护成本,还能体现地域特色,增强空间的自然感与和谐性。其二,可持续设计理念的应用。设计主体应优先采用节能灯具、太阳能板、雨水收集系统等环保技术,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提升空间的可持续性。其三,景观与生态的平衡。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设计主体应尽量避免破坏原有的自然生态景观,保护当地的动植物栖息地,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祝恒威 作者单位:东莞城市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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