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催生的新群体,他们在城乡之间流动,用辛勤付出改变了个人和家庭的命运,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一项项新部署,将为3亿农民工就业、社保、落户、随迁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方面带来哪些新变化?
多措并举
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数据,目前全国农民工约有3亿人,其中外出务工农民工1.9亿人。促进农民工就业增收,意义重大。
《意见》要求,坚持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就业,并提出“扩大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业就业规模”“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培育壮大劳务品牌”“广泛开展区域间劳务协作,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规模”等具体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随着老龄化程度逐年递增,要充分释放出养老、家政、托育、物流等社会服务领域的就业潜力。以家政行业为例,目前我国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约3000万人,而实际上市场需求高达5000万人。
劳务协作和劳务品牌是多地促进农民工就业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劳务品牌带动的就业,工资收入比一般务工要高不少。
“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劳务协作扩规模、提质量,挖掘更多区域间劳务协作潜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运东来说,同时将利用好政府和市场两种资源,强化各项支持政策,抓好劳务品牌发现培育、发展提升、壮大升级。
《意见》提出,支持返乡创业,加强技能提升,稳定脱贫人口就业。
专家表示,随着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的广泛开展以及创业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将增强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活力,有效促进增收。
多管齐下
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最直接、最核心的权益,是一个家庭生活的基本支撑。
《意见》强调,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优化运行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以工程建设等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欠薪违法行为。组建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或速裁团队),落实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
近年来,以外卖员、主播、网约车司机等为代表的平台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问题备受关注。为此,《意见》提出,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劳动规则公示指引、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推动平台劳动规则公平透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
“相关指引和指南就劳动报酬、强度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随着其落实,将有利于化解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规则制定不够公开、收入标准随意变动等问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张成刚说。
在维护社会保险权益方面,《意见》明确,“推动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办法”“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
“打破参保的堵点、难点,有利于顺应新型用工关系的需要,也能更好保障广大农民工权益。”张成刚表示。
多点突破
促进农民工均等享有服务
《意见》明确,推动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进一步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要优化积分落户评分标准,以稳定就业、稳定居住为主要依据,降低对学历、职业技能等方面的要求,鼓励取消年度名额限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表示,将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聚焦破除1.7亿多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市民化过程中的堵点卡点,针对大城市落户难问题,重点加快推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全面设立街道社区公共户口,完善租房落户政策。
针对农业转移人口最关心的教育问题,《意见》提出,加强随迁子女教育保障。
根据《意见》,各地接下来需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优化办理流程;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重点加大人口净流入集中的城市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巩固并稳步提高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推动因地制宜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
此外,《意见》还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群体纳入城镇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加大农业转移人口经济可承受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大力度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建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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