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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低价”行为应予抵制

2024-07-23 15:23:38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佚名责任编辑:xmt02

  本刊评论员

  预拌砂浆产业发展不到20年时间就进入了“红海”时代——价格战愈演愈烈,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利润空间被进一步挤压。当前,预拌砂浆产品交易价格不断被拉低,甚至已经突破“不合理低价”底线。“不合理低价”行为成为了影响市场秩序的顽疾和毒瘤,不仅严重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而且还违反了相关法律规范。

  什么是“不合理低价”?2010年,国家发改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出台《反价格垄断规定》提出“不公平低价”概念,要求“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对于“不公平低价”的认定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购买价格明显低于其他经营者购买同种商品的价格;二是在成本基本稳定的情况下,超过正常幅度降低购买价格;三是购买商品的降低幅度明显高于交易相对人成本降低幅度。2023年12月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对“不合理低价”作出定量的解释:转让价格未达到交易时交易地的市场交易价或指导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现如今,预拌砂浆产品成交价在指导价基础上下调30多个百分点,明显违反上述法律规范,相关经营主体应引起重视,坚决抵制。

  不合理低价”行为会对市场产生多种负面影响,制约高质量发展。一是形成逆向博奕竞争格局,导致市场自我调节功能失灵,市场供需关系不平衡,市场混乱;二是经营主体利润空间严重的挤压,导致企业创新动力和能力不足;三是产品品质下降,为追求低价,产家可能会降低产品的质量,采用廉价的原材料或工艺。四是终端消费者权益受损,预拌砂浆大多用于房屋建设,作为采购预拌砂浆产品的建设方或施工方都不是最终端的消费者,低质低价产品的流入最终还是消费者受损。五是行业品牌形象受损,行业频繁出现低价乱价现象,可能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品牌形象和声誉。

  对“不合理低价”行为,其他行业保持高度警惕,全力整治的态度。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集中打击高频违法经营行为,各地扎实开展坚决遏制“不合理低价游”苗头和市场乱象扩散势头,多家涉事经营主体被约谈、吊销业务许可证。

  为了维护预拌砂浆市场的秩序和健康发展,行业管理部门要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等手段,加强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同时,经营主体也应该遵守市场规则,竞争应该建立在合法、合规、诚信的基础上,而不是简单地依靠低价来获取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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