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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历史文化街区申报条件标准

2024-07-16 14:00:02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孙雪苹责任编辑:xmt02

  本报讯 7月9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河南省文物局印发《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申报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和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规定了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条件标准,包括申报所需的历史文化价值及能够体现历史文化价值的物质载体和空间环境。

  其中,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物质载体和空间环境需要体现特定历史时期的城市格局风貌,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存完好。历史文化街区不少于1片,每片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不小于1公顷;50米以上历史街巷不少于2条;历史建筑不少于10处。

  《办法》还规定,历史文化名镇需现存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总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历史文化名村现存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此外,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则需要具有一定规模和真实的物质载体和空间环境,如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不小于1公顷,核心保护范围内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保护类建筑的用地总面积不小于核心保护范围内所有建筑用地总面积的60%等。(孙雪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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