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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四家医院高挂“无烟医院”牌匾却违规售卖香烟,记者向主管部门沟通后,竟被小卖部老板登门求见

2024-08-13 10:09:02来源:大河报作者:赵阳责任编辑:xmt01

  近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接到多条群众投诉,在开封几家医院悬挂着“无烟医院”,却有多处吸烟点,且在门诊楼商店内有香烟销售。

  记者查阅“无烟医院”相关背景资料了解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曾于2020年7月2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306号。其中关于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要求是机构内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若有室外吸烟区应当规范设置。机构范围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管理局、省爱卫办要求到2022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面建成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目标。

  基于此,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记者对开封市部分医疗机构进行了走访。
 

  【调查一】市区大部分医院“无烟医院”建设卓有成效,个别医院楼梯道有烟头存在
 

开封市四家医院高挂“无烟医院”牌匾却违规售卖香烟,记者向主管部门沟通后,竟被小卖部老板登门求见
 

  7月29日,记者分别对开封市区部分医院进行了走访。

  其中开封市妇幼保健院、开封市儿童医院、陇海医院三家医院门诊楼和住院部内 “禁止抽烟”、“无烟医院”标识明显,楼梯间未发现抽烟现象。

  开封市中医院、开封市第二中医院两家医院门诊楼和住院部内醒目位置均张贴了禁烟标识,门诊楼大厅和住院部内也未发现抽烟情况,但是楼梯间和垃圾桶旁发现有大量烟蒂未能及时清理。
 

开封市四家医院高挂“无烟医院”牌匾却违规售卖香烟,记者向主管部门沟通后,竟被小卖部老板登门求见

 

  【调查二】县区部分医院就医环境良好,个别医院内商店有香烟出售
 

  8月4日、5日和6日,记者分别对通许、杞县、祥符区和兰考部分医院进行了走访。

  兰考县中医院、兰考第一医院禁烟标识明显,吸烟区导识规范,且未发现有抽烟痕迹。
 

开封市四家医院高挂“无烟医院”牌匾却违规售卖香烟,记者向主管部门沟通后,竟被小卖部老板登门求见
 

  在杞县人民医院院区内,记者看到住院部旁边商店有香烟出售,现场买到了一盒小熊猫牌香烟,支付了19元。
 

开封市四家医院高挂“无烟医院”牌匾却违规售卖香烟,记者向主管部门沟通后,竟被小卖部老板登门求见
 

  在杞县中医院院区住院部旁边的商店内,记者也看到有香烟在出售,买到了一盒熊猫牌香烟,支付了20元。
 

开封市四家医院高挂“无烟医院”牌匾却违规售卖香烟,记者向主管部门沟通后,竟被小卖部老板登门求见
 

  在通许第一医院住院部大厅的内商店内,记者同样发现有香烟在出售,买到了一盒利群牌香烟,支付了20元,购买了一盒细支长白山牌香烟,支付了15元。
 

开封市四家医院高挂“无烟医院”牌匾却违规售卖香烟,记者向主管部门沟通后,竟被小卖部老板登门求见
 

  在位于祥符区的开封市第三人民医院,记者在院内住院部旁边的商店内购买到了一盒黄金叶牌香烟,支付了30元,收款单位是祥符区第一人民医院。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将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正本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记者在上述四家医院内的小卖部均未发现悬挂或者显著位置摆放有烟草专卖许可证。
 

  【反馈】各卫健部门重视程度不同,部分医院整改积极
 

  记者将走访的情况向属地宣传部门逐一做了反馈。

  杞县宣传部门在接到记者的反馈后,杞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宣传部门发来调查和整改情况:杞县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已对两个医院的小卖部进行调查取证,要求其立即下架销售的所有香烟。同时,相关问题将移交至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杞县烟草公司处理。

  记者将通许县第一医院有香烟售卖的情况反馈给当地宣传部门后,不久即接到一个陌生电话,自称是通许县第一医院办公室的,后经了解是该院售卖香烟的小卖部店主,记者拒绝了其见面请求。

  记者将位于祥符区的开封市第三人民医院内有香烟销售的情况反馈至当地宣传部门后,截至记者发稿未接到任何回复。
 

  【监管声音】“无烟医院”医疗机构销售香烟,将面临什么
 

  记者在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得知,2020年9月24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管理局、省爱卫办联合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通知》要求,爱国卫生运动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创建申报,优先考虑获得“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称号的单位;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成率作为卫生城镇创建、文明城市创建以及健康城镇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还要求各地加强对本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无烟环境建设的明察暗访和第三方评估,及时通报相关结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有关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调研指导、第三方评估等。

  在本次走访中的未严格执行“无烟医院”建设规范,且院区内有香烟出售的行为,又将面临主管部门什么约束呢?

  记者将采访情况反馈给了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科室,据工作人员介绍,近期将会组织对无烟医院建设进行“回头看”检查,对于整改不力的医院将取消“无烟医院”授牌。
 

  【律师说法】无证销售香烟:轻则罚款,重则获刑
 

  河南誉齐临律师事务所罗继波律师介绍,在我国,烟草属于特许经营商品,根据《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销售香烟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无证销售香烟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将被责令停止经营,并可能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更严重的是,如果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可能会触犯《刑法》第225条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将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更重的罚金或财产没收。

  相关监管部门将如何处置,大河报将持续予以跟踪报道。(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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