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网站信息显示,北京市建雄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因施工现场中存在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被罚1万余元。
文书号“京建法罚(海建)字﹝2024﹞第610012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北京市建雄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其承建的玉泉新村一期B地块-玉泉馨园拆迁安置用房和配套项目(IV03号住宅楼等2项)(II-03#住宅楼等28项)(I-13#住宅楼等15项)施工现场中存在以下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问题:冬施期间混凝土养护不到位,早拆体系拆模时不清楚混凝土强度,未见强度报告。 以上不满足模板早拆施工技术规程(DB11/T 694-2021)中3.0.2条:第一次拆除模版前应对构件混凝土当期强度做出判定的相关要求。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3500A010的规定,对北京市建雄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处工程合同价款2%为18375.43元罚款(918771.68×2%=1837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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