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站信息显示,昆明市晋宁区工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因擅自占用土地储备中心384亩土地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
文书号“晋自然资源执〔2024〕13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昆明市晋宁区工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完善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于2012年12月擅自占用晋宁区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255998.67平方米(384亩),建盖昆明晋城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道路建设项目,目前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昆明市晋宁区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版)第四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第72页第五项查处注意事项中“违法占用的土地为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责令退还土地,可以并处罚款”的规定,责令昆明市晋宁区工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255998.67平方米(384亩)土地。
官方公众号
官方视频号
官方微博号
官方百家号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