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信息显示,北京安科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被罚3.6万余元。
文书号“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029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北京安科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位于大兴新城北区北京小学翡翠城分校西侧的大兴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项目(1#楼)的消防、消防电、暖通工程分包施工单位。2023年11月2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工程三层排烟风管穿越防火墙体时,排烟风管与刚性套管间填充挤塑板,挤塑板燃烧性能试验报告结论为挤塑板达到B1(C)的指标要求,不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第6.2.2条的要求,该违法行为未造成质量事故。该行为涉及或者可能影响的工程的合同价款根据大兴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1#楼)工程消防、消防电、暖通分包专业分包合同》,是1477886.12元.北京安科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该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王姣艳,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任健。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3500A010的规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1663500A010的规定,对北京安科鼎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36947.16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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