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陕西延安)网站信息显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下寺湾采油厂未编制环评开工建设,且主体工程已建成被罚3万余元。
文书号“陕J甘泉环罚﹝2024﹞3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下寺湾采油厂中心化验室在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建成,未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甘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下寺湾采油厂罚款3.255万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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