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专栏网站信息显示,山东硕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逃避缴纳税款、虚开发票被罚56万余元。
文书号“济南税稽三罚〔2024〕25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山东硕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逃避缴纳税款、虚开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山东硕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61095.7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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