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北京福熙中泰管庄贸易有限公司因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加油站被罚9万余元。
文书号“京规自(朝)罚字﹝2024﹞10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2023年5月,北京福熙中泰管庄贸易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管庄村建设加油站。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北京福熙中泰管庄贸易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处非法占用土地925.1平方米每平方米100元罚款,合计人民币:92510元(大写:玖万贰仟伍佰壹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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