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信息显示,湖北鑫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被罚款。
文书号“建财罚﹝2024﹞5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湖北鑫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隐瞒自己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事实参与项目投标,在2022年12月26日中标并于2023年1月3日与建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合同。其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法律规定。
建始县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规定,将湖北鑫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处罚款9457.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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