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建筑报网
首页>曝光台> 正文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清分公司因违反《消防法》被罚1.56万元

2024-04-26 16:17:04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佚名责任编辑:xmt01

  近期,信用中国(山东济南)网站信息显示,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清分公司因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违反《消防法》被罚1.56万元。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清分公司因违反《消防法》被罚1.56万元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清分公司因违反《消防法》被罚1.56万元
 

  文书号“济长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5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4年2月7日,济南市长清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王经、姚望对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清分公司(济南市长清区碧桂园山湖城小区)进行举报投诉现场核查,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消防控制柜故障、图形显示装置故障且消防控制柜未设置在自动状态;稳压泵故障;室内消火栓压力不足;部分风机无法远程启动;车库广播模块无法启动。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清分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涉嫌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

  结合信用中国(山东济南)网站信息,济南市长清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山东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鲁消〔2023〕54号)及《济南市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细化标准XF-0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山东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鲁消〔2023〕54号)及《济南市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细化标准GM-04的规定,对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清分公司罚款1.56万元。

微信扫一扫,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