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南通)网站信息显示,南通清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被罚16.7万余元。
文书号“苏通东城执罚决﹝2024﹞10号”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显示,南通清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南通市如东县城市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南通清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16.7374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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