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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民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因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负有 责任被罚35万元

2024-04-01 16:20:23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佚名责任编辑:xmt01

  2024年3月29日,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沪嘉)应急罚〔2023〕05021-1号上海民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对上海民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罚款35万元。

 

上海民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因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负有 责任被罚35万元
 

  文书号“(沪嘉)应急罚〔2023〕0502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民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李胜林用其资质从事塔吊出租业务疏于管理,吊装作业过程未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缺失,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隐患缺乏辨识,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上海市嘉定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上海民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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