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下发2023年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改造计划项目的老旧小区名单。全市共有13个县(市)区申报改造计划,涉及641个小区3205栋,住宅建筑面积634.98万平方米,涉及居民82219户。所有工程计划于2023年8月底前全部开工,2024年6月底前全部完工。截至目前,官渡区、西山区已有170个小区启动改造。
今年,五华区计划改造217个小区890栋,住宅建筑面积195.45万平方米,涉及居民28130户;盘龙区计划改造30个小区151栋,住宅建筑面积37.26万平方米,涉及居民5897户;官渡区计划改造119个小区444栋,住宅建筑面积146.72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5240户;西山区计划改造101个小区452栋,住宅建筑面积106.5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5184户;东川区计划改造30个小区86栋,住宅建筑面积13.77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721户;安宁市计划改造17个小区484栋,住宅建筑面积28.16万平方米,涉及居民2666户;晋宁区计划改造4个小区27栋,住宅建筑面积6.28万平方米,涉及居民756户;阳宗海风景名胜区计划改造5个小区136栋,住宅建筑面积11.01万平方米,涉及居民3602户;富民县计划改造11个小区51栋,住宅建筑面积13.42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194户;宜良县计划改造68个小区272栋,住宅建筑面积47.46万平方米,涉及居民5518户;嵩明县计划改造18个小区37栋,住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涉及居民683户;石林县计划改造6个小区149栋,住宅建筑面积16.10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186户;禄劝县计划改造15个小区26栋,住宅建筑面积4.85万平方米,涉及居民442户。
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为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建成于2000年1月1日以前)、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扩建(翻新)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严禁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之名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老旧小区改造按照“先基础、后提升”原则,以基础设施保障类、基础设施提升类、完善公共服务类3种类型来确定;庭院雨污分流、路面平整、屋顶防水为老旧小区改造必改内容,各地有条件的可结合新基建要求开展5G网络建设和智能充电系统建设,并将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管理与引入物业服务工作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
据介绍,昆明市将在完成计划任务的前提下,提前谋划2024年、2025年改造计划,确保2000年前建成的、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应改尽改,突出改造重点和示范典型,明确各部门职责,提升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的积极性,将“政府干、居民看”转变为“大家齐上阵”,共建幸福美好家园。(记者吴劲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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