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 记者 王富亮 ) 2019年6月21日,国家发改委核准安徽省临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临泉交投”)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7亿元。
之后,债券发行人临泉交投,采用“一次核准、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该只债券。
先后于2020年9月28日、2020年12月30日,面向社会公开发行两期公司债券,分别简称“20临泉交投债01、20临泉交投债02”,两期公司债券共募集债券资金5.6亿元,其中3.45亿元用于临泉县北园片区棚户区改造北园安置区项目,2.1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20临泉交投债01、20临泉交投债02《募集说明书》披露,两期公司债券共募集债券资金5.6亿元,其中3.45亿元用于临泉县北园片区棚户区改造北园安置区项目,2.1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安徽新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同时,20临泉交投债01、20临泉交投债02《募集说明书》均披露,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发行本次企业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而在临泉县“北园安置区项目”现场,记者看到北园安置区项目7栋住宅楼已经建成入住,每栋住宅楼上的“建设工程质量永久性标牌”显示,北园安置区项目建设单位为“临泉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而非“20临泉交投债01、20临泉交投债01”披露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安徽新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临泉县人民政府官网披露,临泉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为临泉县直属事业单位。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明确:“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明确划清政府与企业界限,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
20临泉交投债发行材料披露,募投项目建设地点分布于前进路、兴园路、兴泉路、金民路围合地块和前进路、金民路、兴园路、谭棚路围合地块。
目前已入住的北园安置区(前进路北侧、姜尚大道东侧),募投项目建设位置不一致,至今也未见变更建设位置的信息披露。
20临泉交投债发行材料披露,项目实施棚户区改造 户数 1,785 套,已纳入临泉县 2015-2020 年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一期 685 套已列入国家 2016 年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剩余 1,100 套纳 入 2018 年县级保障性安居工程。
而目前的北园安置区只有7栋楼,共685套,剩余1100套至今并未建设。
债券发行人临泉交投,成立于2012年9月13日,注册资本2亿元,2022年4月,临泉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临泉县国资委”)将其持有公司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安徽临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临泉县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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