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日前发布消息称,截至目前,该市已通过新建、改建、定向委托开发、市场化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376万套(间)、161.5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56.51亿元,圆满完成2022年目标任务,积累了一定经验。
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在多个重要会议上进行安排部署,作出重要批示。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实施意见和认定办法等,夯实了政策基础。市房产管理局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具体工作顺利开展。
加大财政支持。借助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契机,加大财政激励力度,对新建和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分别按照每平方米1375元、总投资的30%进行财政奖补,重点支持小户型、低租金的租赁住房项目,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
强化金融扶持。会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晋商银行等机构,推出了长期、低息的住房租赁支持贷款等金融产品。目前,已有18个项目获得银行授信约28亿元,大大提升了企业积极性,形成了杠杆效应。
创新筹集模式。采取保障性租赁住房定向委托开发模式,坚持以“政府主导、市场运营”为原则,由国有租赁企业作为实施主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首批已筹集18个项目,2.6万套(间)。同时,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部门对接,争取贷款资金支持,已有9个项目获批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资金26.11亿元。
优化营商环境。印发了《太原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及办理流程》,明确了认定办法和程序,建立了联审制度机制,提高了项目审批效率;减少企业运营成本,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在取得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供暖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太原市将继续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配租和管理政策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房源长效筹集机制,努力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解决住房问题,满足群众住有所居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