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4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的决议》(下称《决议》)。
根据《决议》内容,鼓励发展文化创意、展览陈列、观光研学、酒店民宿、影视演艺等多种业态,推进文旅融合,因地制宜挖掘古厝古建筑利用的现实价值和可持续发展途径。
《决议》要求,加大省内院校古厝古建筑维护、修缮等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力度,一体推进古厝古建筑科研、管理、规划设计和修缮技术人才的培养管理;将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投入及引导机制;开展信息采集和测绘建档,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建设,推动全省古厝古建筑资源开放共享;支持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参与福建古厝古建筑保护利用.
此外,建立完善古厝古建筑传统构件存储保护和再利用管理等制度;鼓励和支持个人、企业及社会团体以投资、租赁、捐赠、提供技术服务、志愿服务、依法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参与保护利用。(李 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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