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家发改委地区振兴司印发专门通知,部署有关省份在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切实发挥“赈”的政策功能作用,全力支持受灾地区统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
有关地方在组织实施以工代赈专项资金项目时,要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和地方政府广泛组织受灾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帮助困难群众在家门口有活干、有收入。要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积极开展以工代训,提升受灾群众就业技能,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受灾群众参与工程后期管护。
有关地方要在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结合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一批可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扎实做好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等各项工作,尽可能吸纳受灾群众参与各类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建设,实现救灾与增收无缝衔接、扶志与扶智有机结合。
(郭 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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