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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

2023-06-27 13:49:37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贺娟芳责任编辑:ZH05

   本报讯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印发通知,明确从事房地产居间服务、商品房销售代理服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含提供房地产居间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通知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流程、规范备案管理和信息公示制度以及加强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其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条件包括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等相关字样;应有1名(含)以上持证专职房地产经纪人或2名(含)以上持证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所有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在太原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与服务平台完成实名登记并纳入信用管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应当将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情况以及备案证明等事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贺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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