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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布局 强化服务——浙江舟山市预拌砂浆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3-04-25 14:31:35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舟山市发改委责任编辑:ZH05

  发展预拌砂浆对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是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浙江省舟山市按照《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舟山预拌砂浆行业实现有序、健康、高质量发展,保障“美丽舟山”创建和舟山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的需要。

合理布局 强化服务——浙江舟山市预拌砂浆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合理规划布局 持续稳步推进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舟山作为预拌砂浆推广应用起步较早浙江地市之一,在2010年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出台《关于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奠定了基础。2012年,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通知》,进一步夯实了预拌砂浆推广使用的政策保障。截至目前,全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已达10家,年设计生产能力225万吨,使用率达90%以上,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为落实“十四五”期间浙江省对舟山市预拌砂浆产能指标发展要求,针对在舟山本岛及岱山本岛预拌砂浆产能已趋饱和的实际,将新增30万吨产能指标重点投向嵊泗县等较大岛屿空白区域,以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需要。

  二是鼓励产能转移。针对预拌砂浆在舟山本岛及岱山本岛产能已趋饱和的实际,根据《舟山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市“十四五”规划)要求,为提高现有产能的利用率,支持产能过剩区域的预拌砂浆企业往有市场需求的海岛区域转移,以实现全市预拌砂浆供应的全覆盖。

  三是加强投资引导。根据市“十四五”规划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预拌砂浆市场供求、价格和产能信息,科学分析市场发展趋势,引导社会理性投资,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推动预拌砂浆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开展宣传推广 提高使用覆盖

  一是开展宣传推广。落实省《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联合县(区)散装水泥行业主管部门,每年投入5万元专项预算资金,发挥电视、报刊及网络等宣传媒体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突出绿色、低碳等宣传主题,到全市重点乡镇(街道),重大项目建设现场、项目审批窗口等,向社会各界、政府职能部门及广大群众宣传行业政策、发展动态及发展方向,宣传发展预拌砂浆对节能减排、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工程质量和减少碳排放的重要作用,以进一步提高促进预拌砂浆推广和应用的社会认知度,为持续推动预拌砂浆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二是推动项目建设。推动预拌砂浆规划空白区域的项目建设,主要为两块区域:一是普陀六横岛区块。推动舟山市恒宏预拌混凝土公司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建设,该项目计划通过技改形式在原有混凝土项目的基础上,新增10万吨预拌砂浆生产项目,目前该项目前期在谋划及推动中。二是嵊泗本岛区块。推动嵊泗县拓大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建产能10万吨预拌砂浆项目建设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所有权,并启动项目基础建设,预计在明年建成投产。随着以上两地项目的建成,将实现全市行政区域预拌砂浆推广使用全覆盖的目标。

  三是推动特种砂浆研发。依据市“十四五”规划,鼓励普通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从事特种砂浆的研发和生产,以适应市场对预拌砂浆不同性能的需求;支持企业建立预拌砂浆销售配送网络,打通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与分散用户的家庭装修需求的供应链,提高预拌砂浆在装修工程领域的应用量。

合理布局 强化服务——浙江舟山市预拌砂浆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突出重点环节 狠抓质量管控

  一是加强试验室管理。根据浙江省《关于下放预拌干混砂浆生产企业试验室中期检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预拌干混砂浆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办法》要求,会同属地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预拌砂浆企业试验室开展中期检查管理和延续备案管理工作。同时组织砂浆试验室人员参加省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试验室人员业务技能和实操水平。

  二是加强质量监管。根据省《条例》要求,支持和配合市场监管、住建部门对预拌砂浆产品在生产端、使用端的质量监督。配合省中心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市10家预拌砂浆企业产品质量抽检取样组织协调及现场监督工作。一直以来,舟山预拌砂浆产品质量稳定合格,无质量事故发生,无连续两年质量抽检不合格的企业。

  三是参加技能竞赛。积极组织砂浆企业参加全省“预拌砂浆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在历届全省预拌砂浆职业技能竞赛中,舟山代表队都发挥出了良好的整体职业技能素养,分别获得第一届“团体第三”、第二届“团体第一”的好成绩,展示了舟山砂浆行业的良好形象,培养和锻造了砂浆试验技能人才队伍,为预拌砂浆产品质量保证提供了人才支撑。

  实施清洁生产 推进绿色发展

  一是推进清洁改造。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预拌干混砂浆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9〕127号)要求,会同各级散装主管部门及属地住建、生环等有关部门、依照达标验收标准及要求,推进全市预拌砂浆行业清洁生产改造工作。推动已建企业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洁化生产改造,做到生产线和原材料堆场全封闭,烘干采用清洁燃料,运输车辆实施保洁和加装车载收尘器,砂浆移动筒仓实施无尘化改造。同时,要求新建预拌砂浆企业应加强生产、运输、存储全过程管控,推行低噪音、无粉尘、废料浆零排放的绿色生产。截至2021年2月底,全面完成全市10家干混砂浆生产企业清洁生产达标验收工作。

  二是推动绿色发展。根据市“十四五”规划建设,积极推进预拌砂浆企业创建绿色工厂,鼓励企业进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协调与协作,建立长效绿色供应管理模式。探索开展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有机融合,联合打造新型建筑工业化企业,协同发展绿色建筑、生态建筑,有效提升亩均产值和亩均税收水平。截至目前,获得“全国预拌砂浆绿色产业先进企业”称号的砂浆企业4家,入选舟山市第一批绿色低碳工厂名单砂浆企业1家。

  三是开展绿色发展研讨。积极开展大力发展散装水泥事业为“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做出行业贡献的课题研究工作,撰写数据分析详实、观点清晰的研究文章2篇,其中一篇论文在省散装系统“碳达峰、碳中和”主题征文竞赛中获得了一等奖。

  落实主体责任 化解安全风险

  一是开展车辆监管及培训。为抓好驾驶员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工作,采取市集中培训和县(区)组织企业自主学习等形式,对新上岗未经培训的开展专用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对经培训并取得考试成绩合格的驾驶员由市统一发放《培训证》。同时,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落实专用车辆卫星监控设备安装情况和驾驶员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属地主管部门和企业及时落实整改。

  二是落实通报及整改。为发挥浙江省“安全共治系统”日常动态监管信息的使用效能,根据省每月监管通报,坚持落实上线率、违规超速等月通报制度,对问题突出的县(区)及企业,通过电话约谈,督促整改等形式,落实重点监管和问题整改。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对综合风险指数列入红色预警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三是开展安全检查。以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等为重点,压实属地主管部门及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行动等,督促各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要求,深化元旦、春节、国庆及“两会”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落实生产设施设备、燃气和油品的维护、使用及保管的安全管理,达到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

  紧盯企业需求 搞好指导服务

  一是开展政策咨询。为发挥舟山市“十四五”规划政策性指导作用,在开展项目前期投资建设等指导咨询的基础上,就市“十四五”规划贯彻落实情况分别到普陀区、嵊泗县较大外岛预拌砂浆空白区域,就预拌砂浆在项目建设布局方面,会同属地发改、住建部门开展工作对接及情况摸底,为属地推动砂浆项目建设及推广应用工作开展“面对面”政策咨询。

  二是“走出去”交流。为进一步优化全市砂浆项目总体布局,推动“新增产能优先布局较大离岛空白区域”工作,根据属地主管部门及企业的需求,组织赴兄弟市开展考察交流活动,学习当地龙头砂浆企业在建设投资、设备购置、质量把控,推广应用及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在海岛地区推进预拌砂浆发展应用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

  三是开展“三服务”活动。持续推进预拌砂浆高质量发展工作,针对企业在清洁生产、试验室中期管理、砂浆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重难点问题,深入企业开展“三服务”活动,听取企业困难需求,开展政策咨询,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舟山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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