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广西住建厅、文旅厅联合印发《广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专项评估办法》(下称《办法》)明确,自2023年起,各历史文化街区所属市、县,每年要组织开展一次自“体检”,并形成年度自检报告,报送所在设区市历史文化保护主管等部门;自治区则每五年一次,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全区所有历史文化街区进行调研评估,对各片街区评估得分情况和各市、县综合得分等情况分级排序,对评估情况进行通报。
《办法》明确,历史文化街区的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资源挖掘、保护管理、活化利用、保护传承、加分项、扣分项、否决项等七大方面。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原则,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专项评估分为城市年度自体检、设区市专项检查、自治区定期评估、自治区重点评估四种方式。
对评估发现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案例、好做法,将采取调研、专家评价、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评估后,予以肯定并宣传推广,对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普遍反映良好的历史文化街区将予以通报表扬;对评估或群众举报发现突出问题的历史文化街区,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将约谈相应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问题严重的历史文化街区,将作出相应处理或通报批评。
《办法》要求,各地要积极创新技术手段,应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新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动态管理,提高历史文化街区评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鼓励各地建设历史文化保护数据库。
据悉,全区已公布36片历史文化街区,分布在南宁、柳州、桂林等11个设区市。此次印发的《办法》是广西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出台的此类文件。(黄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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