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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组织修订地下管线及综合管廊工程标识系统标准

2023-01-17 10:03:52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建文责任编辑:晨阳

  本报讯 日前,住建部组织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地下管线及综合管廊工程标识系统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目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月3日。

  据悉,《征求意见稿》共8章,分别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综合管廊工程标识、地下管线标识、标识信息化、制作与安装、维护管理,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地下管线工程及综合管廊工程标识系统的设计、制作、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

  在安全标识设置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应设置在临近危险源或与安全有关的醒目位置;多个安全标识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消防安全标识设置应根据消防安全设计进行系统设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识设置要求》和《消防安全标识》的有关规定;综合管廊安全保护区的标识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有关规定;安全标识的设置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的有关规定。

  在设备设施标识设置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应设置在设备设施本体或附近醒目位置;功能、用途相同的设备设施标识名称应一致,可采用编号加以区别;设备标识宜由设备编号和设备名称组成,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规格型号、开始使用日期、使用方式等信息;设施标识宜由设施编号和设施名称组成,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建成日期、规格型号等信息。(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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