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讯,12月11日,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新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最低首付比例、首套及第二套利率对照株洲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认定。株洲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时,随之进行调整。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涉及住房套数及“首套”的认定比照执行。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新政将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调整至“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支持购房方面,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大学毕业生,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毕业5年内首次在株洲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可贷额度上浮30%; 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调整至100万元。
官方公众号
官方视频号
官方微博号
官方百家号
官方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