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州市城管局近日发布的《郑州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7月28日行政处罚公示-法人》(郑城综罚决字〔2023〕第2233510号)显示,郑州天河置业有限公司惠济区江山路与坡阳路东北角天河华侨龙城F-01地块办公楼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其予以罚款玖万壹仟捌佰元(9.18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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