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6月7日发布的《郑州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5月31日行政处罚公示-法人》显示,河南塞科雷置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郑城综罚决字〔2023〕第2233514号)于金水区花园路西,白马路南,魏河北路北建设的刘庄售楼部项目,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施工,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对其予以罚款伍拾叁万贰仟捌佰壹拾肆元(53.2814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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