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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欣欣园置业有限公司承建一项目发生坍塌事故 项目经理被罚

2023-05-11 11:38:3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者:佚名责任编辑:ZH05

山东欣欣园置业有限公司承建一项目发生坍塌事故 项目经理被罚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月10日发布的《建督罚字〔2023〕21号》显示,2020年9月13日,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沂源经济开发区的山东欣欣园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药玻公司管制系列瓶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9万元。

  刘洪强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和施工队伍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监理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决定给予刘洪强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以下为处罚原文:

建督罚字〔2023〕21号

刘洪强:

  2020年9月13日,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沂源经济开发区的山东欣欣园置业有限公司承建的药玻公司管制系列瓶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9万元。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山东欣欣园置业有限公司药玻管制系列瓶建设项目施工工地“9.13”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淄政字〔2021〕15号)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按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和施工队伍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监理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3〕10号),你于2023年3月17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自本决定书印发之日起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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