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消息,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配套建设中小企业园区的实施方案》指出,“十四五”期间,力争全省工业类省级以上开发区都要配套建设至少一个中小企业园区,每个开发区都要建设一个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实现全覆盖。
省级以上开发区配套建设中小企业园区,有利于培育发展新的市场主体,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集聚发展、链式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中小企业园区不限场地范围、不限投资主体、不限运营模式,重点是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要能够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成长壮大提供低价的场地,共享的设备、技术中心、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培育新企业、引进区外本地企业,为开发区创造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和不断孵化培养规模较大企业。培育一批“小升规”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
各开发区要制定中小企业园区建设、管理办法,因地制宜制定引导小微企业入园条件。要为入园企业集中提供行政审批和代办服务事项,鼓励对新入园企业给予一定期限、一定比例的租金优惠等。“十四五”期间,力争全省工业类省级以上开发区都要配套建设至少一个中小企业园区,每个开发区都要建设一个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实现全覆盖。到2025年,全省中小企业园区集聚小微企业2000家以上,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小升规”企业4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300家以上、专业镇5家以上。(李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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