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消息称,截至8月2日,湖南省已累计排查自建房1440.62万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70.97万栋、非经营性自建房1369.65万栋;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有30.08万栋(含结构安全性隐患6.41万栋和消防安全性隐患15.8万栋以及两类兼有7.87万栋),目前已封控警示1393栋、停止使用1146栋、停止经营1543栋、人员撤离555栋,拆除或部分拆除1118栋。
湖南省实行全面动员攻坚、摸底排查攻坚、集中整治攻坚“三步走”,排查突出“五类”重点区域,聚焦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特别是“三种”主要情形经营性自建房。目前,全省已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查,非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工作基本完成。
据了解,排查初期,湖南省安排了近600名技术专家下沉各县市区对口支持,全省各级共培训35万余人次。6月初以来,共有400名省级技术专家蹲点督导,全省参与排查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约3.1万名。建立了省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管理平台,开发手机APP终端,创建实名用户23万户,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数据库、隐患库、整治库。
目前,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省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正在加快推进出台《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省级构建“2+N”政策技术支撑体系,先后出台了自建房排查、结构鉴定技术导则、房屋安全鉴定暂行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即将出台《湖南省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管理办法》,对使用权属、房屋安全鉴定、合法合规性等予以明确规定。
下一步,湖南省将按照“三全面、三坚决、三严格、零容忍”要求,坚持精准精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针对性措施,全力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
一是查准查实排查底数。督促市县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回头看”。组织开展全省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工作省级考评。
二是抓严抓好安全鉴定。指导督促各地加快开展结构安全性房屋评估鉴定工作,集中抽调力量优先鉴定“五类重点区域”“三种”主要情形经营性自建房。
三是从快从细分类整治。聚焦“五类重点区域”有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加快动态销号清零。研究出台安全“四性”与“改、停、封、拆”结合的分类整治指导意见。
四是聚力聚智长效管理。进一步理顺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职责边界,强化信息共享、联动管理和联合执法。落实自建房的新建管理、日常经营和网格化动态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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