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采取“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加快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全县共排查出30个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销号项目8个,正在整改项目1个,办理规划3个,消防验收3个,竣工验收3个,办理不动产权证小区7个,综合化解率100%。
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科学处置”的原则,富宁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电力等多部门联合,共同研究解决全县房地产领域存在的各类疑难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形成攻坚克难的强大合力。
针对因开发商欠缴各类税费影响业主办证的情况,创新实行“先证后税(费)、先证后责、先证后诉”政策,将购房人办证与追缴项目建设单位税费、追究相关责任相分离,对购房业主先行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再由相关部门依法启动追缴程序,共办理不动产权证420本。
针对部份开发企业未进行电力设施移交,未抄表到户管理的小区,引导小区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主动解决问题,破除等靠思想,由业主自筹资金解决电力设施移交工作。通过努力,全县8个项目2866户实现了用电抄表到户,抄表到户率100%。
针对未取得规划验收手续的3个房地产项目,由自然资局现场勘察后,在不影响重大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情况下按现状出具认定意见。
针对3个缺少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手续的项目,由县住建局督促项目开发企业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由第三方进行检测,县住建局根据整改和检测情况出具验收意见或给予消防验收备案。
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积极协调法院解封项目土地使用权、抵押,优先处理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问题相对单一的遗留问题。确保处置一批,成功一批,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化解矛盾纠纷63起。(龚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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