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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2-12-02 18:49:41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佚名责任编辑:杨志斌

  为深刻汲取“4·29”长沙望城区居民自建房屋倒塌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德宏州自5月7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城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截至11月17日9时,共排查经营性自建房20644栋(包含农村经营性自建房11542栋),已基本完成红、黄牌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鉴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加强组织领导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州长、分管副州长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并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保障自建房整治工作开展。经过“百日攻坚”及“回头看”行动,完成了经营性自建房的全面排查。

  加强督促,做好技术服务

  成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推动落实领导小组各项部署和议定事项,及时梳理汇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组建专业技术力量,组织动员设计、施工、检测、造价、消防等专家成立技术专家组,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州住建局还成立了“建设综合事务中心”,为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提供了保障。

  加强问题隐患整改

  针对省督察组督查检查反馈的问题,认真对照问题隐患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单位及责任人,建立问题清单和销号制度,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加强宣传告知

  指导各县(市)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乡村小广播等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及行业管理职责将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清单推送至各乡镇和行业部门,要求乡镇和部门向清单中的产权人或使用人送达告知书,要求其尽快对其用作经营性的自建房进行安全鉴定及整治。

  加强部门联动,协调推进鉴定工作

  针对房屋安全鉴定工作难以推进问题,组成鉴定工作协调组,对红、黄牌经营性自建房产权人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协调工作。遇到部分群众不配合的,积极与群众沟通协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耐心解释,确保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有序开展。

  下一步,德宏州将根据鉴定报告,按“一户一方案”的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性,对照自建房隐患清单,会同鉴定报告及整治方案推送至各成员单位,联合督促好行业内房屋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直至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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