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以强链、补链、延链助力昆明高质量发展,加快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的通知》(云办发〔2021〕36号)精神,结合昆明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 构建高能级创新平台新体系
(一)高起点优化提升创新平台能级
积极参与国际或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对在我市承担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任务的单位,给予最高1000万元建设引导经费;对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最高500万元建设引导经费;叠加省、市科技资源,支持云南实验室、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各类创新平台能级提升,为部署在昆明的云南实验室提供配套经费支持,给予云南(昆明)院士工作站180万元、云南(昆明)专家工作站90万元经费支持;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着力打造市级企业科技创新中心,经认定后给予其20万元建设资金;提升群众科学素养,打造市级科普精品基地、青少年科技创新实验室,经认定后给予其科普经费支持。
(二)着力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
围绕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规划布局,以中试熟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任务,充分整合并发挥国家级创新平台和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效能,打造一批高质量、高能级、高贡献度的新型研发机构。从项目研发、场地建设、落地补贴、人才引培等多方面给予经费支持,对于绩效任务完成情况特别突出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经费不设上限。
(三)提升科研共享服务平台效能
推进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加强优质科技资源有效集成,为创新提供基础支撑和条件保障,促进创新创业。将高原特色农业创新中心、生物医药大健康创新中心为代表的6大科创中心,作为重点产业创新链的融通平台,支持建设产业协调创新共同体;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跨界融合的共享平台,协调推进关键共性技术共享;推进昆明市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建设,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推广使用。对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科研平台,除保密要求和特殊规定外,须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建设的科研平台面向社会开放共享。
二、 激发创新主体成长壮大新动能
(四)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
参照省级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配套建立市级财政对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的稳定增长机制,对企业给予基础补助和增量奖励两项叠加激励政策: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研发投入企业,按研发经费投入的2%给予基础补助,其他规上企业按研发经费投入的1%给予基础补助;增量奖励按照全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较上年度增量的10%给予奖励。
(五)完善创新主体阶梯式培育
实施科技创新主体量质“双提升”工程,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入库培育企业—规下高新技术企业—规上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对经认定的昆明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按规定一次性给予3万元—5万元奖补,连续两次以上(含两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家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
开展“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建立“优秀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阶梯式培养成长机制,每家“独角兽企业”,按不超过500万元的培养经费给予奖补。
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对在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含省级)组织开展的国际双创大赛中获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奖补。
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星创天地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补;鼓励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自主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每培育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创新载体3万元奖励。
三、 建设区域性科技创新人才新高地
(六)引进培养高端科技创新人才
完善人才服务管理制度,分层分类提供定制化服务。以信任为基础,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建立健全科学系统的人才使用机制和人才评价体系;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在部分科技计划项目中推行高层次科技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发挥工资分配激励导向作用,激发创新活力,让人才静心搞研究、出成果;精准定位产业需求和核心关键技术,实施“春城计划”引进和培养工程;推进省市协同培养科技创新高端人才工作,打造一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科技领军人才挂帅出征,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
四、 形成全域创新协同发展新格局
(七)形成“6+3”科技创新核心区
省、市、县三级一体化协同打造昆明主城科技创新的动力源、科技服务业发展的集聚区:五华区打造以区块链和人工智能为主导的信息化成果应用示范区;盘龙区发展以生物科技小镇为鲜明特色的生命科技创新示范区;西山区形成贯通生物医药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加速带;官渡区构建以数字产业和会展经济为引领的科技服务、特色贸易示范集聚区;呈贡区建设高校与产业融合的“呈贡科教创新城”;晋宁区重点推广大健康康养新产品新技术,打造国际康养旅游示范区。
3个国家级开发区打造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的引领区、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主阵地,集中创新资源主攻引领优势产业: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聚焦制度创新、产业创新,打造面向南亚东南亚的高端制造业创新发展基地、区域总部基地,吸引各类国际会议、国际组织、国际赛事落户昆明。高新区、经开区加快构建以创新要素为核心的联动发展格局,打造全省产业创新发展新高地。滇中新区完善辐射全省的空间格局,强化“做强滇中”对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建设成为全省改革创新示范区、开发开放先行区。
(八)建设环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生态圈
结合不同区域产业发展特色,围绕新材料、大健康和数字化三大产业及其他重点产业,建设从高校院所研发端到成果转化产业端的闭环生态圈。全市层面以农林类大学和科研院所等为研发策源地,拓展高原特色农业乡村振兴创新生态圈,打造以育种保护和滇池治理为重点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创新生态圈;积极对接国内外在新能源研究方面具备领先技术优势的院校和企业,以“碳达峰、碳中和”为主要目标打造绿色低碳新能源产业创新生态圈。高新区、滇中新区等以在新材料领域具备学科优势或研发引领能力的大学和研究院所作为研发策源地,打造新材料产业创新生态圈;盘龙区、西山区、高新区、滇池度假区等以在动植物基础研究、生物医药、疫苗研发等领域具备研发引领能力的研究院所为研发策源地,打造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创新生态圈;五华区、官渡区、呈贡区等以云南省区块链中心、五华金鼎数字产业园、呈贡信息产业园等为研发策源地,打造数字经济产业创新生态圈;经开区通过对标国际先进技术并与本地优势产业集成创新,打造现代装备业智能制造创新生态圈。
(九)打造滇中协同创新共同体
把滇中新区建设成为辐射带动滇中区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新引擎。加快构建以昆明为核心的“昆曲玉楚红”滇中协同创新共同体,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保护、技术标准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大胆突破,促进创新资源跨区域融合。将在昆企事业单位牵头、在滇中区域内形成的重大创新产业引领项目,纳入重大项目库,通过省市协商,共同予以支持。
五、 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枢纽新功能
(十)加速科技服务产业升级,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效能和服务水平双提升
通过完善支持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依法取得、自主决定转化及推广应用的相关措施,以及构建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建设功能齐全的高水平技术市场、培养科技成果转化职业技术经理人等方式,加速科技服务资源高度聚集和优化配置,构建科技创新全链条的科技服务体系。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按规定给予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科技成果完成单位自取得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现金奖励分配。
(十一)引导城市楼宇科技业态集群发展
促进科技与城市融合,引导支撑区域主导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向楼宇集中,打造科技楼宇,加速科技成果中试熟化,推进城市转型高质量发展。经认定达标后,给予楼宇运营方100万元奖励。
(十二)促进科技金融创新
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通过更好发挥“昆明市创新创业发展基金”和“昆明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作用,组建“昆明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投入,对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市级财政按照省级补贴标准1∶1进行配套;发展壮大一批科技创业投资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天使投资和股权投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对新上市高新技术企业(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按政策给予一次性支持。
六、 打造特色资源创新策源新引擎
(十三)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立足地方资源优势,围绕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新材料、大健康、数字化等重点产业科技需求,按照成熟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突破一批重点产业关键技术。综合运用“揭榜制”、“赛马制”、定向择优、“军令状制”等多种方式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按政策给予经费支持,重大项目“一事一议”,不设经费上限。
(十四)新技术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高新技术与传统产业相结合,加快芯片设计及制造、人机智能、工业机器人、3D打印等先进制造技术的普及,开展智能制造、数字工厂、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促进产业技术创新、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加强平台整合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项目支持,赋予传统产业新的生命力,不断催生产业新形态。
(十五)增强产业发展布局的前瞻性
在细胞产业、工业大麻、人工智能、量子通信、前沿新材料、区块链、混合现实等领域强化前瞻性,优先在各类开发区布局关键功能性支撑平台,探索采用更加灵活的组织方式,一事一议、一事一评,为重大项目立项提供绿色通道,着力破解发展阻碍、加快工作推进,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
七、 开启国内国际科技合作新局面
(十六)聚集国内外优质资源
利用地缘优势,让昆明成为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双循环的交汇点,助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发挥昆明市作为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中方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推进“金砖技术转移中心”高效运营,促进金砖国家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科技交流。探索共建联合实验室、海外研发中心等开放平台,积极融入全球技术转移网络,成为国内国际科技开放合作活跃区。对获得认定的国际(对外)科技研发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国际对外科技合作示范企业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对获得认定的“引进企业(知名高校院所)研发中心”给予200万元经费支持。
(十七)科技招商引智聚才
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营商环境,突出招商的“科技高度”和“人文温度”,通过机制创新解决科技工作中管理、政策、资金“碎片化”问题。借助“科技入滇”“智汇云南”等平台,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带技术、带团队、带资金来昆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攻关,形成“用人单位+项目+人才+技术”的“带土移植”招商引智新模式。为全球优秀人才尤其是青年创新人才提供自我突破、价值提升和自我实现的良好环境,支持产学研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培育一批“高精专尖”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推动高水平人才团队“整建制”聚集,实现以平台聚才;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等认定的优秀人才破格申报职称,加大高层次人才向各级人才计划推送力度,引领专业人才职业化发展,做到用事业留人。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2022年—2024年)。我市现行有关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和省后续出台的新政策,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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