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安排,根据《“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发改地区〔2021〕1933号),结合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和河(湖)长制、“湖泊革命”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赤水河及乌江流域保护、六大水系干流和九大高原湖泊岸线保护与利用等最新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于2022年7月12日正式印发《云南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了严格管控涉湖涉河项目、推进涉水生态环保项目建设、推动流域绿色发展、健全完善体制机制4个方面9项主要任务和压实工作责任、加大资金筹措、强化监督管理3方面保障措施。
《工作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全省扎实推进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改善重点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水域生态功能,将为全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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