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培育壮大州内建筑市场,增强建筑业企业综合竞争力,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日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印发《甘孜州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涵盖资金奖补、政策扶持、服务保障三方面内容,细分为培育发展重点企业、推动企业创优争先、促进州外经济发展、鼓励企业来州发展、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着力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能力建设、建立服务保障体系8小项。
在资金奖补方面,《八条措施》提出,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迈入1亿元、3亿元、5亿元、8亿元、10亿元级台阶的州内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6万元、10万元、16万元、20万元资金奖补;对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增速达20%以上且超过1亿元的州内建筑业企业,按产值的2‰给予奖补。对获得依规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州内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奖励;同一个项目获得多个奖励的,按其获得的最高奖项给予奖励。同时,对工程质量、交付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招标人可对投标人获得国家级、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建筑业企业在综合评审得分后分别加2分、1分。对注册在州内的建筑业企业,在州外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按入库产值的2.5‰给予资金奖补。对新进入甘孜州的建筑业企业,一年内建筑业产值超过1000万元,按入库产值的5‰给予资金奖补。进入甘孜州注册未满3年迁出的,予以收回奖补资金。
在政策扶持方面,《八条措施》提出,对连续3年内有工程承揽业绩,且未发生安全事故、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扣除信用分的建筑业企业,当年度不予实施州级资质动态核查。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1%的要求,建筑业企业可采取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函、保证保险等任意一种或多种组合的方式替代现金缴纳各类保证金。
在服务保障方面,《八条措施》提出,一是要增强企业能力建设,依托四川建院、州建筑行业协会等平台,加强企业管理和专业人员能力提升,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能力州内考核。二是要建立服务保障体系,县(市)人民政府成立促进建筑业发展领导小组,推行建筑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挂包帮”机制,县(市)党政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家建筑业企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家州内入库重点企业,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八条措施》紧扣全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大局,研判提出了支持创优争先、强化资金奖补、鼓励来州发展等方面的正向激励措施,努力推动全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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