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统计局发布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围绕“人人住有所居”的住房目标,不断从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提升改善乡村和城镇居住条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安居梦”。
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不断完善,满足各类人群住房需求的能力不断增强。2013年以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持全国前列,全省累计分配入住各类保障性住房145.35万套,其中保障新市民住房困难家庭31.22万户、中等以下收入家庭70.49万户、低收入家庭28.83万户、低保家庭14.8万户,350多万名贫困群众通过危房改造住进了安全房。
居住品质明显提升。2021年,全省城镇和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分别是38.5平方米和47平方米。党的十八大以来,城镇居民住房面积提高了75.3%。2021年城镇居民居住钢筋混凝土和砖混材料建设的住宅占97.7%;单栋楼房和二居室以上单元房占比达96%。同时,居住的硬件设施日益健全,2021年全省城镇有管道供水入户的家庭达99.3%,有水冲式卫生厕所的占97%,有供暖的占98.3%,使用管道燃气和电做饭的家庭占87.6%。
城镇居住环境显著改善。2021年,全省城镇居民宅外道路是水泥或柏油路面的达到100%,城市用水普及率达98.2%,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到97.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燃气普及率达98.8%,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9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8%。
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效显著。2021年,全省农村97.4%以上的家庭居住自建住房,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已经达到47平方米,96%的家庭居住的是单栋楼房、单栋平房或者二居室以上的房屋,砖混和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占83%,管道供水入户达98%,家庭均建有厕所,其中卫生厕所达84.4%,100%住宅外是水泥或柏油路或者砂石石板等硬质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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