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一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7部门印发《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对有关减租政策进行细化,明确减租范围和各部门分工,建立租金减免情况统计报送机制,加强督促检查。二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组织新华社等媒体第一时间发布新闻稿,方便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了解相关政策,鼓励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响应政策号召主动减租,让政策“应知尽知”。三是督促指导各地开展租金减免工作,召开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视频会议,对文件精神和工作内容进行集中解读,统一各方认识,要求各地住建部门尽快完善工作机制,让中央减免租金政策惠及更多群体、“应享尽享”,并及时统计上报相关工作情况。四是做好数据收集报送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各地报送租金减免相关情况,与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提高数据收集报送效率。
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地下综合管廊是城市“里子”工程,投资潜力大、带动能力强,是一举多得的代表性项目,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发放长期贷款,对项目主体发行信用债给予市场化增信支持。二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具体支持政策措施,7月6日将首批储备项目清单(299个)通过人民银行牵头的“加强政银企对接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平台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争取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支持。三是在对“全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完善基础上,印发通知推动建立信息定期报送长效机制。四是结合已部署的城市老旧管网改造,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一是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提出企业缓缴、缴存人无法偿还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等政策,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全力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二是召开视频会及时部署,推动各省级人民政府做好政策实施的指导监督,要求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管理中心结合实际抓紧拟订具体实施办法,使支持政策落实落细、尽快显效。三是启动舆情监测机制,建立每周专题舆情监测制度,跟踪网络舆情反馈,密切关注、及时回应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热点话题和各界关心问题。四是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发展,建成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打造线上统一的服务渠道,指导各地畅通城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各类线上渠道,为缴存企业和缴存人提供更多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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