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精准实施购房租房倾斜政策,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倾斜。
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潘伟表示,“十四五”期间,全国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870万套间,预计可帮助260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改善居住条件。
发布会实录节选如下:
中国日报记者:
《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对促进生育的支持措施,请问如何通过加强公租房保障来促进解决多子女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谢谢。
潘伟:
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督促各地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通过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不断加大对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的保障力度。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经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其他住房收入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截至去年年底,通过公租房保障帮助111.4万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6.9万三孩家庭,2.3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继续指导督促各地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以这次《指导意见》的出台为契机,加大对多子女家庭公租房精准保障的力度,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支持:一是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的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二是优化公租房轮候与配租规则,将家庭人数及构成等纳入轮候排序或综合评分的因素,对符合条件且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可直接组织选房。三是完善公租房调换政策,因家庭人口增加、就业、子女就学等因素产生需求的,根据房源情况及时给予调换。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
我们注意到《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我想,很多年轻人看到这条消息都会很高兴,请问有关部门将如何加快推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呢?谢谢。
潘伟:
谢谢你的提问,你刚才的解读非常到位,也很精准。保障性租赁住房正是面向青年人、新市民所做出的一项制度安排。一个城市,青年人有希望,城市才有未来。解决青年人、新市民住房问题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提高城市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新市民和青年人为主要出发点,因为青年人是生育的主体,解决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有利于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实现安居乐业。我们不断指导各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园区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等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而且在筹集建设过程中也注重职住平衡。
近两年,全国已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6万套间,能够解决700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在整个“十四五”期间,全国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870万套间,预计可以帮助260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改善居住条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加快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能够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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