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在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城市运管服平台”),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
建设城市运管服平台,是系统提升城市风险防控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运用数字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的重要载体,对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城市运管服平台体系包括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和市级平台,三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2022年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地级城市建成城市运管服平台,有条件的省、自治区建成省级城市运管服平台。2023年年底前,所有省、自治区建成省级城市运管服平台,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建成城市运管服平台。2025年年底前,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城市运行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水平大幅提升。
通知强调,市级平台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综合利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系统等建设成果,对接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纵向联通国家平台、省级平台以及县(市、区)平台,横向整合对接市级相关部门信息系统,汇聚全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资源,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发智能化应用场景,实现对全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价,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一网统管”覆盖范围广、涉及部门多,现阶段城市运管服平台重点以支撑城市运行安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为主,随着“一网统管”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再逐步向其他业务领域延伸拓展。
为稳妥有序推进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步发布《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标准》,作为现阶段指导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和运行的基本依据。其中,“建设指南”用以规范三级平台建设、运维、验收等工作,明确项目管理要求和实施步骤等。“技术标准”用以指导城市运管服平台各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数据标准”用以指导建立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数据库并开展数据交换与汇聚。
通知要求,各地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在组织实施好省级平台建设的同时,指导推动城市政府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有序推进市级平台建设。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将平台建设、运营和维护等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要严格建设技术方案编制评审,切实加快平台立项审批工作。要把好平台评估验收关,确保平台功能完备、运行稳定、体验良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加强跟踪指导,采取专题培训、视频会议、实地检查、定期通报、典型示范、评估验收等方式,推动平台建设落地见效。(王仁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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