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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冶集团工业技术公司:“对症下药”强化安全管控

2022-10-26 11:48:24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郭雯婷责任编辑:陈希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一直是令人头疼的问题,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频频存在,“安全病”成为了项目管理的一个顽疾,始终不能得到根治,导致安全事故屡禁不止。对于这样的现象,不是领导不够重视,也不是现场管理者不负责任,而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安全病”误诊或者是一概而论。二十二冶集团工业技术公司认真把脉,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刻推断病因,彻底整治安全隐患。

  作为一个医生,当遇到病人的时候,首先是通过检查来确定症状,然后分析病因,再对症下药,以达到治愈的目的。那么对于一个安全管理者来说,就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隐患,仔细分析致害因素,然后对症下药,采取具体的措施来消除隐患,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人们就对事故致因进行研究,并提出了多种事故致因理论,归结起来认为导致事故发生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因素,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的环境和管理缺陷。对于一个安全管理者,都比较熟悉这四种“病”因,但如何对症下药,才是“治病”的关键。

  如果致害因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那么就要用安全教育培训的“处方”来对症。一方面要让作业人员掌握基本的操作技能,避免作业中的误操作,另一方面要给作业人员灌输安全生产的理念,让作业人员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不违规违纪。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安全管理中最关键也是最难的一项工作,但绝不能因为难而对安全教育培训草草了事,弄虚作假。安全教育一定要见“疗效”。

  如果致害因素是物的不安全状态,那么就要通过改良故障设备、更换有害材料、优化施工工艺、加强安全防护等“处方”来对症。

  如果致害因素是不安全的环境,那么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不良的自然环境和生产环境,就要提前勘测和预警,能改良的改良,不能改良的避让,避免在危险环境下作业。

  如果是管理上的缺陷,那么就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到位,落实管理人员职责,让安全管理人员当好“安全病”的医生。

  小病不除则成大患,小恶不除必成大祸,一起安全事故最开始的时候也只是小隐患,但如果不及时遏制,终将酿成大祸。二十二冶集团工业技术公司当好“安全病”的主治医生,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把好脉,找出病因,然后“对症下药”,开出“处方”,及时治愈“安全病”,避免事故发生,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郭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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