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老人摔倒扶与不扶?这个话题曾一度引发热议,一位煤矿职工用自己的行动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8月24日上午11时10分左右,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镇城底矿安监处职工姜亚滨路过单身公寓楼下时,看到一名老人趴在路边无法动弹,脸上还有血迹。扶起老人后,姜亚滨询问了老人的情况,看到意识清楚,还能行走,遂将老人送至附近住处。因担心老人伤口感染,他又到附近药店购买了碘伏和棉签,返回老人家中细心为其处理脸上的伤口。
图为山西焦煤西山煤电职工姜亚滨搀扶老人
“看到他脸上擦伤流血又起不来,担心可能会有危险,我赶紧过去问他身上哪里不舒服,能不能动,他说没问题,我就把他扶起来了。”这一幕恰巧被路过的职工武杰和贾晓丹看到,及时记录下了珍贵的镜头,并协力将老人送回住处。
在老人住处,姜亚滨向周边邻居了解到他一直有脑梗疾病,子女在外地工作,长期独居。如果老人倒地无人搀扶,后果不堪设想。
“说实话,当时我远远看到他摔倒在地上时,心里也闪现了‘我该不该扶,扶起来之后,自己会不会有麻烦’的疑虑。可是当我看到他试着站起,又再一次摔倒时,我想都没想,赶紧上前扶了起来。”姜亚滨说,谁家都有老人,老人摔倒都应该帮忙,不扶的话,自己良心就过不去,当时不论是谁看到都会这样做的。
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镇城底矿安监处党支部书记王晓平介绍说,“姜亚滨是安监处的一名普通职工,平时就乐于助人,经常参加各种志愿活动,献血、捐款一直都积极参与,他还是古交义工团体的一员, 2019年还被评为古交市优秀青年志愿者。”
近年来,山西焦煤西山煤电镇城底矿持续巩固“山西省属企业文明单位标兵”成果,在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过程中,矿党委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矿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道德力量,营造了向上向善浓厚氛围,涌现出一大批品德高尚的道德模范典型,为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了榜样,职工文明素质和矿区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危难之际显担当。路遇老人摔倒而扶之,姜亚滨展现出了新时代的楷模形象。
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为“扶老”撑腰,《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细化了见义勇为的制度规则,进一步在“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为不为”“管不管”等问题上亮明态度,坚决防止“和稀泥”,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
在鼓励见义勇为方面,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受害人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请求受益人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所受损失和已获赔偿的情况、受益人受益的多少及其经济条件等因素确定受益人承担的补偿数额。(姜迎新 冯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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