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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印发

2022-12-13 10:10:05来源:中华建筑报网作者:钟合责任编辑:徐雨晨

  本报讯 日前,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下称《导则》)。《导则》适用于城市、区(县)、街镇及社区等层级的儿童友好空间的规划、设计、建设及各类空间的适儿化改造。

  《导则》提出,应在城市、街区、社区3个层级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内容包括公共服务设施、道路空间、公园绿地的适儿化改造和校外活动场所、游憩设施建设。

  《导则》提出,要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构建城市、街区、社区不同层级儿童友好空间体系。其中,城市层面应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构建儿童友好空间体系,包括构建关爱儿童成长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打造自然趣味的开敞空间体系,建设适宜儿童出行的道路交通系统,营建保障儿童安全的成长环境等。

  《导则》提出,结合游园、口袋公园等增设儿童游乐场地,并配置沙坑、浅水池、滑梯、微地形等游乐设施。新建居住区的儿童游乐场地面积不宜小于100平方米。新建社区应建设不小于800平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地,可配置适宜儿童参与的篮球、排球、足球、棒垒球场地等体育运动设施。(钟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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