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企业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通知》从进一步延长还款期限、落实好延期贷款风险分类规定、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制度、完善担保制度安排、创新延期贷款产品和服务、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力度等多个方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有助于更大力度、更广范围地保市场、稳就业、助民生,实现稳经济和防风险的多重平衡。
《通知》明确,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
《通知》提出,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金融监管部门落实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差异化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在考核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22年经营绩效时,应充分考虑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影响,给予合理调整和评价。同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有贷款延期需求的企业延长担保期限,继续提供增信支持。(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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