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城市更新条例(草案)说明和立法工作情况书面报告。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
记者获悉,北京此次对城市更新的立法,突出首都特点,明确适用范围,对“更新是什么”“更新谁来管”“更新依据什么”“如何推动更新”“由谁更新”“怎样更新”等问题都作出了规定。条例草案提出,北京市城市更新包括居住类、产业类、设施类、公共空间类、区域综合类等5大类、12项更新内容。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崔杨作关于《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的说明。市委城市工作委员会成立城市更新专项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下设推动实施、规划政策、资金支持三个工作专班。北京逐步形成了包含老旧平房院落、危旧楼房、老旧小区、老旧厂房、低效产业园区、老旧低效楼宇、传统商圈等多种类型的城市更新项目,并不断推进实施。
据悉,此次城市更新立法,注重传承历史文脉,坚持“留改拆”并举,加强老城整体保护。同时,立足城市减量发展新阶段,强化规划引领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保障措施,解决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路径不畅等问题。(吴 为)
官方公众号
官方视频号
官方微博号
官方百家号
官方抖音号